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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办案例 | 一方婚外情七年,风泽婚姻律师团代理调解成功

来源:申茵、潘晶律师团  发布时间:2019-12-14 23:00  浏览次数:295

【案情简介】

  王小姐与陈先生于2008年在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双方均是海归博士,经朋友介绍相识,相处一段时间均觉得年龄、各方面条件相当,便在家人的催促下步入婚姻殿堂。婚后性格简单明快的王小姐发现陈先生性格偏执,城府颇深,且其与婚外女性多有暧昧,二人连日常琐事的沟通都无法顺畅,真是剪不断理还乱。随着矛盾的累积加深,孩子出生后不久双方便正式分居, 陈先生以性格不合为由自此不复与王小姐及孩子共同生活。此后与多名女性保持暧昧关系,曾一度与天津一女子维持了3年恋爱关系。王小姐、双方父母及诸多亲友知悉其长期婚外情之事实后多方劝阻,但陈先生仍自行其是,更从未因此而向王小姐道歉。
  陈先生与朋友合伙经营一家公司,为维系婚外恋情长年奔波于深津两地,故分居后基本未关注过王小姐母子的生活,自孩子出生以来,陈先生完全不知其生活、学习及身体状况,可谓极度失职。王小姐对此耿耿于怀,认为做为父亲其应当尽责司职,但陈先生对王小姐屡次要求其多探望孩子的请求却视若无睹。王小姐对陈先生失望之极却又顾念孩子,屡次沟通希望其浪子回头,无奈陈先生无动于衷。2016年初王小姐最终决心与陈先生离婚,向陈先生提出协议离婚方案,但陈先生却提出王小姐要想获得自由身及婚生子的抚养权必须放弃婚后共同购置的3套夫妻共同房产,同时不得对其名下公司提出任何分割请求。虽然王小姐就职于某知名跨国公司,其收入足以供养家庭,但陈先生过份的要求让王小姐深感不解,也不愿接受如此不公平的条件,故决心起诉离婚,请求法庭公正裁决。在经过网络多番搜索、电话及当面咨询比较后,王小姐非常认同广东风泽律师团深圳婚姻律师的诉讼观点及思路,并委托申律师潘娟苹律师作为其代理人。

   【律师办案】
  广东风泽律师团接受委托后通过研究案卷材料,提出了先取证再诉讼,诉讼中保全,保全后根据诉讼情况可调解的方案:
  一、取证阶段
  首先,本律师团书写了一份离婚协议及沟通方案,由王小姐发送离婚协议给陈先生作协议离婚最后通牒,尝试与对方讨论婚姻、分居、婚外情及日常抚养孩子的情况,一方面收集基本证据,另一方面希望为和平解决离婚尽最后一次努力。通过为期半个月左右的前期取证为我们后期起诉离婚收集了大量有利证据,在正式提交起诉状立案之前团队又指导王小姐将证据以公证形式固定。
  其次,王小姐系公司业务部门带头人,工作非常繁忙,其带领的团队在公司业绩屡创高峰,前半个月取证工作常因工作忙而拖延。同时其对与对方沟通因反感而生抵触心理,总是不自觉的就想回避。在协议离婚阶段,本律师团婚姻律师不厌其烦地细心解释引导,并郑重向其阐明证据收集在诉讼中的重要性,王小姐才同意逐项落实证据。在男方假装不愿意离婚,尤其不愿放弃婚生子的抚养权的情况下,王小姐沟通对方父母晓之以理,请求其劝说陈先生参加双方的家庭会议,王小姐取得了下列证据:1、双方感情不和正式分居近7年,期间从未有过夫妻生活。2、孩子出生后均由女方带养教育,男方甚少支付抚养费,也不看望孩子,即使偶尔探望,也是常将孩子晾在一边,自己则把玩手机沉迷电脑,根本不懂教育孩子。孩子日常习性、身体状况如何男方均不清楚。3、男方父母在家庭会议中指责男方不应婚外有家,这是对不起王小姐的行为,也是对婚姻的不忠。陈先生本人对此回应道“事情早就过去了”,其一家三人的对话构成陈先生有婚外情的有力辅证。
  最后,本律师团指导王小姐取证的同时,同步准备了起诉状、证据清单、调查取证申请及财产保全申请,并整理了立案后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文档发送王小姐,确保起诉前、诉讼中、诉讼后王小姐均能应付自如,本案被告陈先生性格多变城府较深,王小姐直爽明快,二人年纪相差十岁,若论斗心机可能王小姐很快要败走麦城,因此沟通的任何一步团队律师都非常谨慎,均提前指导并做好预防工作,确保严丝合缝、万无一失。
  二、诉讼调解
  前期取证工作落实后,本律师团迅速启动诉讼立案保全了被告陈先生名下公司股权、房产、银行及证券账户,成功冻结被告名下价值6000万元的58%公司股份,二套房产及几千万股票资金。被告收到法院的保全及起诉文书后暴跳如雷,企图到王小姐单位实施家暴。对此本团队律师事先已有充分准备,虽然男方一旦家暴我方报警将会对男方非常不利,但为避免女方遭受人身伤害和在单位引起不必要的影响,经团队律师事先指导王小姐在送达成功的几天请假回避了双方可能的碰面。此后男方咨询律师后也认识到自己若家暴对离婚诉讼将会更加不利,故再未有任何过激行动。因我方冻结了其股份及流动资金,且提供了大量陈先生对婚姻不忠对家庭不负责任的证据,被告陈先生一方面担心股权冻结影响公司上市进程且需要资金周转,另一方面深知自己即便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不一定会判决驳回。故而主动提出离婚和解,经过双方律师长达十多轮的电话、邮件沟通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经法院同意后出具了离婚调解书。离婚调解书最终确立涉案公司股权归属被告,但双方在深圳的三套价值7000万的房产及股票资金款项全归原告所有,孩子抚养权归王小姐,被告每月承担2万元抚养费。

  本案原告始终认为对方坚如磐石毫无沟通的可能性,最终被告在证据面前却不得不妥协,一切离不开当事人经律师指导后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著努力和本团队水滴石穿的工作。在此,本律师团队特别提醒大家,自身权益被侵害时,如何寻找一个专业负责任的律师陪自己一直走下去,这一点非常重要;但更关键的是当事人自己要有一颗坚定不惧麻烦的心,可以这么说,只要涉及诉讼打官司,就一定不是简单三两天能解决的事情,此时此刻万不可再怀着一颗顺其自然的心,或想当然认为一切都是律师的工作应该由律师全权处理,归根结底,律师办案的胜利与当事人的努力及配合息息相关。


【关键词】深圳离婚律师深圳婚姻律师离婚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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