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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婚姻律师解读济南《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来源:申茵、潘晶律师团  发布时间:2019-12-14 17:44  浏览次数:277

【新闻回放】
  继四川宜宾县人民法院的“离婚问卷”后,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制作的《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引发了热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要在诊断婚姻状况的基础上,注意区分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积极化解婚姻危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在充分调研后,制作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该制度已获审委会通过。根据该制度,法院将给予双方三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限内,双方均应保持冷静和理智,原则上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冷静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冷静期届满前七日内,双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向本院申请提前结束或适当延长冷静期;冷静期内,若双方已和好或形成一致意见,可到法院签署协议书或者申请撤回起诉。

  【律师点评】
  广东风泽律师团深圳婚姻家事律师点评,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制作的《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并非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早在今年3月份,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家事少年审判庭发出一份 《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一对“85后”夫妻冷静3个月,3个月后女方申请撤诉。今年4月,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庭发出了该院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定欲离婚夫妻冷静2个月,其间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今年6月份,山东省青岛市胶州法院发出该院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定欲离婚夫妻冷静6个月,引导欲离婚夫妻冷静包容、耐心沟通,修复感情裂痕。目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挽救冲动性离婚的夫妻双方的婚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法院制作并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在全国已形成普遍态势。风泽律师团队婚姻家事律师在此对《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进行详细解读,以便厘清《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的相关问题。

 一、 何为“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夫妻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期间,政府安排夫妻双方进行婚恋辅导以挽救婚姻。针对我国不断攀升的离婚率和“闪婚”、“闪离”现象的常态化,2010年两会期间,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尚绍华联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以及百合网,在经过深入调研后,提交了一份名为《建立离婚冷静期,培养婚姻咨询师》的提案,建议通过修改离婚程序以及婚姻咨询服务,挽救不应解体的婚姻。目前,国内离婚冷静期为一般为3-6个月,但也有例外,如前述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庭发出的《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的期限为2个月。
  除我国外,还有美国、英国、韩国等国对离婚冷静期进行了规定,如美国的普通离婚程序中,需要经过6个月的等候期之后,离婚手续才会办理完成,夫妻关系才可以终止;英国规定婚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作出离婚声明后,须经过9个月的反省与考虑期后,如果离婚申请人和当事人都认为婚姻无法维持,则准许离婚;韩国为遏制不断上升的离婚率,在2005年推出了“熟虑期”和义务调解制度,规定申请离婚的夫妇如有子女,必须经过3个月的“熟虑期”,如无子女,则“熟虑期”为1个月。

  二、 《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的适用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法院离婚案件分为婚姻死亡和婚姻危机。婚姻死亡是指夫妻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没有修复的可能性,婚姻危机是指夫妻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仍有修复的可能性。《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制度主要是救治和修复危机婚姻,法官在判断婚姻死亡和婚姻危机以及是否适用“离婚冷静期”时主要依靠生活经验,以及对案件证据和双方家庭情况的掌握。若夫妻一方存在家庭暴力、遗弃、虐待、赌博、吸毒等较大恶习,就不适用于“离婚冷静期”。
  对此,风泽律师团队离婚律师认为,在离婚案件中适用“离婚冷静期”能给欲离婚的夫妻一个情感缓冲期,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夫妻双方珍惜感情和亲情,珍惜身边人,不轻言放弃婚姻和家庭,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和老人的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但是,法官在适用“离婚冷静期”时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随意性较大,而且每段婚姻都其有特殊性,无法真正建立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的裁量标准。为了避免法官判断失误,发出不适当的《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给感情确实破裂的夫妻双方带来痛苦,在适用《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时应对法官进行相应限制,着重考虑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此外,在适用《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时还应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条对婚姻自由的规定,不能限制夫妻双方的离婚自由,对离婚的夫妻双方进行过多严苛限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的自由意愿。

  【关键词】深圳离婚律师深圳婚姻律师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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