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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后,该如何分割抚恤金?

来源:申茵、潘晶律师团  发布时间:2019-12-14 17:43  浏览次数:290

【案例回放】
  黎某和郑某系二婚夫妻,婚后未生育子女,黎某与前妻育有两子一女,郑某与前夫育有一子,均已成年。2015年6月,黎某中风,郑某一直悉心照料,而三个子女对黎某不闻不问。黎某为感激郑某,于2016年5月立下遗嘱让郑某继承自己的所有财产,包括抚恤金。2017年1月,黎某去世,黎某的三个子女因抚恤金的分割与郑某产生争执,黎某的三个子女认为,黎某的抚恤金不是遗产,是近亲属的共同财产,应该平等分割。郑某则认为自己在黎某患病期间对其照顾较多,而且黎某也立下遗嘱将抚恤金归自己继承,因此,黎某的抚恤金应该归自己所有。

  【律师评析】
  广东风泽律师团深圳继承律师对此分析如下:

  一、抚恤金属于遗产吗?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抚恤金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给予其生近亲属和被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由此可知,抚恤金系死者去世后才产生的财产,并非生前取得的财产,因此,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本案中,黎某的抚恤金系黎某去世后由郑某和其他合法继承人取得的共同财产,不属于遗产。

  二、以遗嘱形式分配抚恤金是否有效?
  由前述可知,抚恤金不属于遗产,系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共同财产,因此,不能用遗嘱确定分配方式。本案中,因黎某的抚恤金并非其生前所取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范畴,故黎某无权对该财产进行分配。因此,黎某遗嘱中关于抚恤金分配的部分无效。

  三、如何分割抚恤金?
  虽然抚恤金不属于遗产,在实务中仍可参照遗产分配顺序及分配原则进行分配,抚恤金分割一般采用平等分割的原则,并综合考虑与死者生前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对死者的照顾、有无生活保障和劳动能力等因素。本案中,郑某和黎某的三个子女均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对该抚恤金均享有分配权,一般原则上应该平分。但黎某的三个子女在黎某中风期间对黎某不闻不问,对死者照顾较少,与死者生前共同生活并不紧密,若三子女缺乏证据证明其无生活保障和劳动能力,在死者生前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死者供养,参照《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分割时应当不分或少分。郑某在黎某患病期间对黎某照顾较多,与死者生前共同生活紧密,若其能证明自己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无保障,参照《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分割时应适当多分。
  风泽律师团队继承律师提示,黎某立下遗嘱将所有财产全部归郑某继承,该遗嘱是否有效还需考虑黎某立遗嘱时是否有行为能力、是否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以何种方式立遗嘱及是否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若黎某还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在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由此可知,若黎某的父母尚在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则应先为其留下必要的遗产后才将剩余财产归郑某所有,同时,其父母也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也有权参与抚恤金的分割。另外,在分割抚恤金时还应考虑郑某的儿子是否与黎某建立扶养关系,若建立扶养关系,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也有权要求分割抚恤金,其地位与黎某三个亲生子女的地位相同,在综合考虑与黎某生前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对黎某的照顾、有无生活保障和劳动能力等因素后分割抚恤金。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三十七条 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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