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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 该不该和巨婴离婚

来源:申茵、潘晶律师团  发布时间:2019-12-14 17:14  浏览次数:261

【案情简介】
  于小姐大学毕业后在某银行工作,经客户汪女士介绍与其独子刘先生相识。相处过程中,刘先生对于小姐非常满意,交往半年后向其求婚。但于小姐认为刘先生性格有些孩子气,没有担当,因此犹疑再三。于小姐的父母则劝其接受刘先生的求婚,理由是刘先生家境好,父母均是知名企业高管,是个好丈夫的人选,而且刘先生全家对于小姐都不错。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于小姐于2015年初结婚。2016年3月婚生女出生后,于小姐休假在家与刘先生的父母一起抚养孩子,过程之艰辛自不必言。于小姐发现刘先生生活自理能力为零,每天下班空闲时间都在玩游戏,家务活从不插手,基本不抱孩子。与父母相处时,刘先生也非常没有礼貌,稍不如意便会暴跳如雷。有任何事情需要做决定时,刘先生也完全依赖父母处理。于小姐向其表达不满,希望其能独立起来,闲时多尽一尽为人父的责任。刘先生满不在乎地说,我每天有工作呀,有你们管小孩就行了,我一个大男人并不需要天天坐在家里带孩子,我需要自己的空间。于小姐深感绝望,遂咨询婚姻律师有关离婚事宜。

  【律师点评】
  武志红的《巨婴国》从心理学角度描述了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成年人群体,并将这一群体命名为“巨婴”。心理学家们认为有这种心理症状的成因主要是因为在幼儿阶段缺乏正确照顾而导致的心理缺失,这类人群即使身体成长了,心理仍停留在婴儿水平。巨婴的心态,体现在家庭关系上,表现就是病态的共生。根据于小姐描述的情形分析,刘先生就是一个典型的巨婴。他性格偏执,主观片面,凡事以自我为中心,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但实际上,生活自理能力和动手能力差,较难与他人相处。对他而言,生活里只有索取没有贡献,更遑论责任,在这种婚姻里,女性可能不是多了一个丈夫,而是多了一个不懂事的儿子。
  于小姐在咨询过程中提到其对刘先生已经失望,没有感情可言,很想离婚却有着重重阻力,双方父母都认为刘先生“没有什么原则性大问题,只是个性自我和偏执一点,但不是坏人,孩子还小,多多包容和忍耐,感情就会磨合好了”,如果于小姐执意要离婚就是小题大做了。对于于小姐的迷茫,婚姻律师指出,鞋合不合脚,可能只有穿鞋的人自己知道。好的婚姻的魅力在于,双方可以共同成长、彼此成就。如果夫妻关系中缺乏精神层面的沟通、尊重,内外事务上的互相理解、协作,任何问题都完全依赖某一方去承担和解决,天长日久,付出被无视的一方的情感天平将严重倾斜,家庭可能仍要面临坍塌。用忍耐换一时风平浪静是自欺欺人的想法,矛盾与冲突并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自行消失,刘先生的心理问题也不会因为于小姐的隐忍而改善或自愈。当然,无论于小姐最终打算忍耐或等待还是放弃,针对刘先生的心理问题,可考虑与刘先生一同向婚姻心理咨询专家请教并接受系统的心理治疗。
  许多女性被禁锢在家庭城池日久,痛定思痛后的壮士断腕式自救。或许很不容易做到,但隐忍到最终与巨婴纠缠成完全的共同体,又何尝不是一种自我粉碎式的放弃呢?何去何从?戒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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