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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与权益保护

来源:申茵、潘晶律师团  发布时间:2019-12-14 17:43  浏览次数:307

【新闻回顾】
  小美是一家外企公司白领,外表出众的她是同事和朋友眼中的“女神”级人物。年初小美遇到另外一家上市公司的高管张某,两人一见钟情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相处半年后,小美发现自己怀孕了。但高管张某却因职位发生变动,需到国外进修两年。正处于事业上升期的张某说自己并未做好结婚的准备。小美对此既生气又伤心,慎重考虑之后小美决定和张某分手。但小美认为这个孩子自己在经济上完全有能力抚养孩子,决定把孩子生下来。

  【律师点评】
  广东风泽律师团深圳婚姻家事律师对此分析如下:

  一、什么是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是指男女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下所生的子女,但是男女结婚与否并不影响非婚生子女与其父母的关系。基于天然的血缘关系,非婚生子女仍旧是男女双方的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深圳财富顾问律师分析,出现非婚生子女的原因可能各不相同,例如婚外情,例如小美与小张的情形,但无论如何,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具有法定的权利,不应该被“另眼看待”或受到歧视。

  二、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应当负担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抚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的义务,其子女若是未成年或仍不能独立的生活,可以要求父母提供抚养费,其中抚养费应包括子女的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费用。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应该享有同等权利,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也同婚生子女的生父母一样需承担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用。因此无论是生父或是生母,只要父母双方未亲自抚养非婚生子女或不能与其共同生活者,均应于其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之前,承担部分或全部生活费用与教育费用。倘若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某一方或双方拒绝履行对其的抚养义务,非婚生子女可以将拒绝履行抚养义务一方或双方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生父或生母承担对其的抚养义务。

  三、非婚生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既然《婚姻法》中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那非婚生子女当然享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而这里的“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在发生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纠纷时,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可以继承财产。
  但是,虽然婚生子女享有法定继承权,最后究竟能不能继承财产要看区分不同情形。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方式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去世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此时非婚生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若被继承人死亡前立有遗嘱,那么遗产的继承就要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当被继承人未把非婚生子女列为有权继承财产的人时,那非婚生子女一般就无法继承到遗产。另外,还有可能出现被继承人突然死亡,未来得及订立遗嘱的情形,此时当非婚生子女主张继承时,被继承人的其它法定继承人可能因为种种原因百般阻挠,最终双方进入旷日持久的继承诉讼,既伤感情又耗费时间。深圳财富顾问律师提示,在存在非婚生子女的家庭中,人们应当提前做好安排,例如事先订立遗嘱明确其继承份额或在设立信托时将非婚生子女列为受益人,以免发生突变时,非婚生子女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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