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因赌博欠债,离婚是否需要共同偿还?
来源:申茵、潘晶律师团 发布时间:2019-12-12 16:01 浏览次数:315
【案情简介】
曹先生与妻子吴小姐自小一起长大,可谓青梅竹马,夫妻二人结婚背井离乡来深圳打拼多年,现夫妻名下购置了两套物业,还有一个铺面经营海鲜生意,孩子都快成年了,可以说是苦尽甘来。但因受到家乡赌博风气的影响,妻子吴小姐到深圳后依然沉迷赌博,甚至爱上了网上赌博,夫妻赚的钱基本都被吴小姐赌输,往年吴小姐虽然赌运不佳但会控制自己尽量不借钱赌博,曹先生生性宽容也未多加管束。但自2016年年初开始吴小姐迷恋上网络赌博后,便毫无节制的挪用家庭存款网上充值购买赌博币,曹先生知道后修改银行卡密码试图制止吴小姐继续豪赌,不想吴小姐竟向多家小额贷款公司、亲戚朋友借款赌博,此后债权人因吴小姐无法定期归还多次短信、电话、当面向曹先生催债,曹先生非常生气,担心家产被吴小姐败光,想提出离婚,但对吴小姐欠下的赌债自己是否要共同偿还非常疑惑,特在网上搜索知名深圳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找到广东风泽律师团咨询。
【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新增的两款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践中,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夫妻一方举债用于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向其出借款项,不予法律保护;对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后用于个人违法犯罪活动,举债人就该债务主张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的,不予支持。
本案吴小姐分别向小额贷款公司、亲戚朋友举债,所得款项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是从事赌博犯罪活动,曹先生提出离婚后,吴小姐若主张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必须提供证据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恐很难被法院认定。
而对于债权人来说,若其知晓吴小姐所借款项系用于赌博,特别是向亲戚朋友借款的,曹先生可在诉讼中做些取证证明亲戚朋友对吴小姐沉迷赌博是知情的,这样就比较容易让自己摆脱妻子的赌债,不至于受到太大牵连。
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债务,就要看吴小姐与小额贷款公司签署的借款协议是如何写明款项用途的,如果注明的是家庭开支或者生意往来借款,则很可能被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曹先生偿还了再向妻子吴小姐追偿。
申茵律师团联系方式
手机:13823139735,1351072618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1-2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