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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原创|有裂痕的婚姻补一补,还能再继续吗?

来源:申茵、潘晶律师团  发布时间:2019-12-12 18:02  浏览次数:428

 近期,娱乐圈接二连三的爆出范冰冰李晨分手、双宋离婚、许志安出轨等艺人出轨、分手的消息,让广大网友直呼不敢再相信爱情。就拿郑秀文和许志安来说,小师妹郑秀文情窦初开时暗恋许志安,并视许志安为偶像,从1989年相识至2013年结婚,两人分分合合,兜兜转转20多年才换来婚姻的永恒,不想却败给了“车上20次的拥吻”,可惜可叹。2013年许志安与郑秀文修成正果并在巴厘岛举行婚礼,虽然大家不太看好许志安,但女神郑秀文能收获自己一直坚持和等待的爱情,让大家觉得这便是“香港最后的童话”了。
  可好景不长,2019年4月份,许志安出轨黄心颖并在车内拥吻20次的视频被曝光,瞬间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网友们纷纷指责许志安是渣男本渣,为郑秀文多年的付出感到不值,天后郑秀文聪慧美丽却独独钟情依赖师兄,1999年郑秀文那场突然停电的演唱会上,郑秀文脱口而出“安仔救我”,可见郑秀文对师兄许志安用情之深,但自古多情的师兄又怎会耐得住婚姻的寡淡,大家期许和羡慕的青梅竹马的童话最终因师兄的多情变成了一场笑话。虽然事后许志安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在会上痛哭忏悔认错,但网友们仍不买账。千呼万唤中,终于等来了郑秀文的正面回应,可结果却令人颇为意外,这一次,她选择原谅许志安。出轨风波就此告一段落。
  面对丈夫出轨丑闻,郑秀文、马伊琍、谢杏芳、章泽天、佟丽娅等一众女性艺人都选择了原谅,马伊琍当年那句且行且珍惜依稀绕耳,相信这种情况并非娱乐圈独有,普通家庭在面临丈夫出轨风波时也常常会以原谅结尾。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女性在这种情况下总是选择原谅?申茵律师团深圳离婚律师结合多年办理离婚案件的经验,从法律和道德层面跟大家分享一二见解:
  一、为了孩子。大多数女性考虑到家庭完整性,为了给小孩一个完整的家庭,而选择隐忍。她们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缺少父母任何一方的爱,也不希望因为离婚给小孩造成心理上的创伤。正因为母亲对孩子的爱是十分纯粹的,以致很多女性为了孩子将就生活。
  二、纠缠的情感。女性是脆弱的,在知道真相的那一刻她们几乎是崩溃的,但是女性又是感性的,之所以选择原谅,是因为她们放不下那段曾一起走过的青涩流年和甘苦岁月。女性很容易被甜言蜜语所蒙骗,大多数女性在面对丈夫花式认错,写保证书的情形下,很容易心软,同时她们又相信,原谅这一次,她们的丈夫就会收敛,从此一心一意待她。可她们似乎忘记了,出轨只有零次和一百次。
  三、离婚成本高。离婚会导致夫妻财产分割以及个人名誉受损。该点主要是针对拥有较多财富者。 娱乐圈的婚姻并不像普通人的婚姻一般,他们的婚姻不仅仅是感情的结合,更多的是利益的牵连。离婚意味着利益分崩离析,尤其是对劣迹艺人。插足郑秀文和许志安婚姻的第三者黄心颖被TVB雪藏,而同样出轨的许志安却依然活跃在观众面前,这跟郑秀文选择原谅存在很大关系。实际上,娱乐圈的夫妻属于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而就普通人而言,在离婚后,不仅仅要面对夫妻财产分割,一方可能经济状况下降,也要面对世俗的眼光,通常这个社会对离婚后的女人并不那么友好,他人的闲言闲语就足够摧残女性。
  假设郑秀文没有选择原谅许志安,而是选择离婚,那么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在中国大陆,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二人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和平结束婚姻的一种方式。而诉讼离婚则表现的较为强硬,通常情况下双方就某一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才会选择诉讼离婚。
  就财产分割方面: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知,分割夫妻财产时,如果一方存在以上几种情形,则该方少分或者不分的可能性很大。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前述规定可知,无过错方可以向有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以弥补无过错方在这段感情中受到的伤害,同时也是对过错方的惩罚。
  综上,在夫妻财产分割方面,通过诉讼程序离婚的无过错方女性分割得到的财产一般较多于有过错的男方。因此,深圳婚姻家事律师提醒:在婚姻中,女性要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一切,没有必要在婚姻中委曲求全。安全感是自己给自己的,男人的“我养你啊”等甜言蜜语,在法庭上都会变成刀剑利器。当感情裂缝越来越大,无法弥补时,要有选择离开的勇气。有时候,结束,是另一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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