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时代即将到来,高净值人如何应对?
来源:申茵律师团 发布时间:2018-12-31 12:15 浏览次数:2188
大多数人都认为,个人生前所拥有的财产可在死后由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或者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由指定继承人继承,却不知道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需要面对极其复杂繁琐的继承权公证关,更不清楚在继承程序里面,隐含着一个未来可能导致遗产无力继承的风险,即遗产税缴纳。我国目前并没开征遗产税,但遗产税时代的到来已不远矣,广东风泽律师团私人财富顾问律师对此进行简要分析。
1. 迫在眉睫——遗产税时代即将来临
遗产税是一个国家对死者遗留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通过征收遗产税,对社会财富进行二次分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因此,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及地区都相继开征遗产税。1994年我国的税制改革方案中,将遗产税列为可能开征的税种之一;2004年9月,我国公布了《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并在2010年进行了修订;中国社科院2017年《经济蓝皮书》也呼吁尽快实施遗产税。可见,虽然目前我国具体何时开征遗产税尚未可知,但已势在必行。
2. 纳履踵决——遗产税可能导致继承人无力继承遗产
根据《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的规定,遗产税起征点为80万,五级超额累进税率10%-50%,也就是说,继承人若想要继承遗产,需根据遗产价值计算出应缴纳的税额,最高达50%,只有缴纳了遗产税,才能继承遗产;并且,缴纳遗产税必须使用现金,而不能使用其他财产进行抵扣。这就使得高净值人士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若无法现金缴纳高额遗产税,将会眼睁睁看着巨额遗产最终被收归国有。就如同英国的玛格丽特公主,她去世时留给子女价值约700万英镑(约合人民币1400万美元)的遗产,然而她的子女因无法缴纳高达300万英镑的遗产税,最后只能以母亲的珠宝拍卖款支付遗产税,才取得遗产。
3. 柳暗花明——如何应对遗产税时代
如前文所述,遗产税时代的到来已不远矣。那么应当如何应对呢?根据《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第五条的规定:“下列各项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故针对未来可能面临的遗产税问题,大额保单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起到合法规避遗产税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保险都能起到这一作用,必须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被继承人,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才能起到规避遗产税的作用。一代巨星张国荣便是采用这种方法。据香港媒体报道,张国荣生前积累了3亿港元财产,按照当时香港的遗产税规定(现香港已废除遗产税),张国荣的继承人需缴纳高达4000多万港元方可继承遗产。而张国荣早在1990年前后便购置数份人寿保险,在其去世后,受益人可获得总价值约4000万港元的保险金,数额刚好可以用来抵缴遗产税,避免了其继承人因无法缴纳遗产税而无法继承遗产的困境。
申茵律师团联系方式
手机:13823139735,1351072618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1-24层